遼寧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強化落實水利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的通知
省水資源管理集團,各市水利(水務)局,沈撫示范區規劃建設和生態環境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水利工程質量管理,提高質量責任意識,強化質量終身責任,根據《水利部關于印發<水利工程責任單位責任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水監督﹝2021﹞335號)要求,現就進一步強化落實水利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質量終身責任制
(一)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
全省水利工程在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前,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下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檢測單位(以下統稱責任單位)應當明確項目負責人,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見附件1和附件2),連同項目負責人的任命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見附件3)、身份證復印件、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職稱證復印件,由項目法人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其中,質量檢測單位包括承擔施工自檢、監理平行檢測、項目法人抽檢和竣工質量抽檢單位。竣工質量抽檢單位項目負責人簽署的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在進行竣工質量抽檢方案核備時一同報備即可。質量檢測單位對質量檢測過程、檢測數據、檢測結論承擔相應質量終身責任,不免除相應施工、監理和項目法人單位的質量終身責任。
工程如果采用代建制、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工程總承包等建設管理模式的,或者工程施工依法分包的,相應單位項目負責人亦應當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式樣參照附件1),并連同相關材料一并備案。工程建設期間,項目負責人如有更換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重新備案。
(二)施工現場設置質量責任公示牌
工程建設期間,項目法人應當在工程施工現場明顯部位設立質量責任公示牌。公示牌樣式自行設計,但需與施工現場“五圖一牌”樣式一致,公示信息應當包括責任單位名稱、項目負責人信息(包括姓名、照片、執業資格證書編號、安全考核證書編號等)和省、市、縣三級質量舉報、投訴受理部門、電話號碼、郵箱等。省級質量舉報、投訴受理部門為遼寧省水利事務服務中心所屬的遼寧省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中心站,電話號碼為024-62181172,郵箱為lnslza@163.com。
(三)建立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
工程建設期間,項目法人應當建立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連同竣工驗收鑒定書一并存檔。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質量終身責任人員信息統計表(見附件4)。
2.責任單位項目負責人簽署的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項目負責人的任命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身份證復印件、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變更審批材料等。
3.責任單位項目負責人以外的承擔質量責任的直接責任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職稱證復印件等。
(四)設置質量終身責任永久標識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項目法人應當在水利工程明顯部位設置質量終身責任永久性標識,載明主要建筑物的責任單位名稱和項目負責人姓名。工程建設期間,責任單位或項目負責人發生變更的,載明的信息應當注明起止時間。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內,標識如有損壞,運行管理單位應當及時修復。
二、繼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和責任追究力度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其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水利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繼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每年至少進行1次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簽署情況、施工現場質量責任公示牌設置情況、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建立情況,已竣工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永久標識設置情況,并填寫《質量終身責任專項檢查記錄表》(見附件5)。
對于在建水利工程或合理使用年限內的水利工程,如果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或出現惡劣社會影響的質量問題、或由于勘察、設計或施工原因造成合理使用年限內的水利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管理權限依法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質量終身責任,及時公布處理結果,并將違法違規等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三、其他事項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原《遼寧省水利廳關于修訂印發遼寧省水利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實施辦法的通知》(遼水建管〔2018〕136號)廢止。全省2021年11月8日后開工的水利工程,需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建立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落實質量終身責任制。
遼寧省水利廳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項目法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式樣).docx